- 题名/责任者:
- 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新型关系研究:以武陵山区为例/杨程, 冉瑞燕著
- 出版发行项:
- 北京:九州出版社,2025
- ISBN及定价:
- 978-7-5225-3397-1 精装/CNY98.00
- 载体形态项:
- 296页;25cm
- 丛编项:
- 九州文库
- 个人责任者:
- 杨程, 1987- 著
- 个人责任者:
- 冉瑞燕 著
- 学科主题:
- 习惯法-研究-中国
- 中图法分类号:
- D920.4
- 一般附注: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 责任者附注:
- 杨程, 1987年1月生, 女, 汉族, 2019级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法学。冉瑞燕,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一级副教授, 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生导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治实务。
- 书目附注:
- 有书目 (第280-294页)
- 提要文摘附注:
- 本书主要研究武陵山区现存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在现实中的矛盾冲突及调适融通对策。通过历史梳理、社会调查、田野观察、规范分析, 发现民间习惯法作为一种“活法”, 现在仍然广泛存在于武陵山区民间, 其中在婚姻家庭、继承、丧葬、物权、民事交往、社会治安与民间纠纷解决等领域明显。为构建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二者互动融通的新型多元一体关系, 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 (1) 除了继续完善法律系统内的立法融通外, 应在系统之外坚持公民的实质参与, 让村规民约成为“向上送活法”、“向下送国法”的规范载体, 发挥“维风导俗”的社会功能 ; (2) 通过政府行政行为主导, 搭建行政协调的平台和通道, 利用沟通与商谈程序, 通过行政行为解决国家法与地方性知识之间冲突 ; (3) 开启司法调判的最终场域, 规范习惯法进入司法适用的程序与客观标准, 使“合乎理性”的民间习惯法成为司法调判的法源, 完善国家法建构的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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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书号 | 条码号 | 年卷期 | 馆藏地 | 书刊状态 | 还书位置 |
| D920.4/199 | 2320035 | 社科综合类书库-五楼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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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借 | 社科综合类书库-五楼西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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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综合类书库-五楼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