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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状态:审校 文献类型: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17

题名/责任者:
制度与知识:明代官员通晓律意研究/吴艳红著
出版发行项:
北京:商务印书馆,2023
ISBN及定价:
978-7-100-22644-8/CNY78.00
载体形态项:
401页;21cm
其它题名:
明代官员通晓律意研究
丛编项: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
个人责任者:
吴艳红, 1971- 著
学科主题:
官员-法律-考察-研究-中国-明代
中图法分类号:
D929.48
责任者附注:
吴艳红, 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 (Oklahoma StateUniversity) 社会学博士。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美国艾德里安学院 (Adrian College) 社会学系、浙江大学历史系任职,现为美国布林莫尔学院 (Bryn Mawr College) 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明史、制度史、法律文化史。著有《明代充军研究》《明朝法律》等, 发表中英文论文四十余篇。
书目附注:
有书目 (第380-393页) 和索引
提要文摘附注:
中国帝制后期的官员具备怎样的律法知识, 刑名官员的专业程度如何, 一直是学界讨论的重要话题。本书以现存三十余种明代《大明律》律注为主要材料, 探究明代官员通晓律意的一般过程, 将明代官员作为一个群体, 对其通晓律意的程度作出估量。这一估量成为可能, 与本书对制度的强调有关。作者认为制度在激励、规范和形塑官员群体通晓律意的过程中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在制度的框架下, 明代官员群体出现律法知识的差异, 其中刑部官员和宪府官员成为以《大明律》律注为核心的律法知识创造、流通的主要群体。以制度为依托, 明代中后期, 一个相对开放的律法知识领域得以形成。书坊本律注带入了基层、民间、商业的元素, 与官员所创造的流通的律法知识形成有效互动, 对于明代官员律法专业性的培养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全部MARC细节信息>>
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馆藏地 书刊状态 还书位置
D929.48/5 2182674   社科综合类书库-五楼西北     可借 社科综合类书库-五楼西北
D929.48/5 2182675   社科综合类书库-五楼西北     可借 社科综合类书库-五楼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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